從沈陽市委宣傳部獲悉,毆打記者的人系沈陽市城管局蘇家屯區分局合同制人員石某,昨日上崗加班執勤期間,私自駕駛行政執法車輛參與CS游戲。目前,該局對石某解除勞動合同,責令涉事部門向當事記者道歉慰問,紀委啟動問責程序。(12月8日《華商晨報》)
  又見“臨時工”、又見“合同制人員”。當醜聞曝光之後,當城管執法局工作人員公車私用且腳踹記者惡行曝光之後,我們立即看到了當地紀檢監管部門的行動,將罪魁禍首的“臨時工”揪出來的行為不可謂不神速。當警察毆打群眾、城管暴力執法等負面新聞一次又一次被冠以“臨時工”所為時,難道“臨時工”真的會是那毒瘤?其實他們不過是替罪羔羊而已。
  筆者從未研究過在出事之後是“臨時工”的概率究竟是多少,不過按照自己淺薄的理解,這恐怕不過是“棄車保帥”之舉而已。可以試想,既然其身份是為“合同工”、“臨時工”,也就意味著其並沒有捧上所謂的“鐵飯碗”。因此當出事以後,為了平息眾怒表明自己從嚴管理隊伍的態度,將這些“臨時工”即便一一清除也無妨,畢竟只要事先與他們做好溝通,保證風頭過後予以回聘,相信大部分人都會同意。如此一來,既保護了那些正式員工,也彰顯了單位的態度,而被懲處的“臨時工”也無任何實質性的傷害。豈不皆大歡喜?
  實際上,無論其所謂身份是否真是“臨時工”,都應當是政府部門的工作人員之一,對於公眾來說,他們所能夠代表的就是一地一個單位的形象。然而令人感到無比失望的是,某些單位領導人卻看不透這一點,反而只會用“臨時工”來掩蓋自己幹部隊伍的醜陋,這是公眾的悲哀,更是某些官員幹部毫無擔當的直接反映。
  總而言之,此次是否真是“臨時工”或許我們尚不知曉,但王子犯法尚且與庶民同罪,對於行政不作為的現象,不應當總是讓臨時工作為“代罪羔羊”,如此掩耳盜鈴之事不過是在愚弄公眾的智商。監管部門應當對“代罪”行為進行著力查處,還民眾一個明白,更應當著力健全相關監管、查處、懲處機制,防止類似“巧合”事件的再次發生。
  文/朱志
  
  (辣味時評,一掃就行!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!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!)  (原標題:“臨時工”不過是官員無擔當的替罪羔羊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wqapnnruib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